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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环保和人防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
 时间: 2021年07月26日 类别: 医院通知

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环保和人防检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。

1、采购项目简介

1.1 采购项目名称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环保和人防检测项目。

1.2 采购人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。

1.3 采购代理机构: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。

1.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:已落实。

1.5 采购项目概况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00m³/d、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能力为5t/d,占地面积为740㎡,建筑面积为190㎡。妇幼大楼,建筑面积42949.74㎡(其中地下为6213.95㎡,地上为36735.79㎡)、地下1层,地上17层。本次为新建污水处理站、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妇幼大楼环保检测以及妇幼大楼人防检测。

1.6成交供应商数量:每包一家。

2、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

2.1采购范围:本次谈判采购共3包,第一包:新建污水处理站、生活垃圾中转站环保检测项目;第二包:妇幼大楼环保检测项目;第三包:妇幼大楼人防检测项目。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,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。

2.2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。

2.3服务地点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。

2.4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要求。

3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3.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:

(1)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

(2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

(3)第三包: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(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),且已列入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示的“山西省人防工程检测企业名录”。

(4)2018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。

(5)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
3.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

(2)处于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
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
3.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。

4采购文件的获取

4.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,请于2021726日至2021728日,每日8:3011:302:005:00(北京时间,下同),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6层招标一部购买采购文件

4.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/包,售后不退。

4.3提交资料: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和经办人身份证、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(第一包提供)、资质证书(第二包提供)、业绩证明材料(合同)、供应商在“信用中国”未被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网页截图、近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

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5、晌应文件的递交

5.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7309时,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6层会议室

5.2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拒绝接收。

6谈判时间和地点

 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,谈判开始时间20217309时。谈判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6层会议室

7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谈判采购公告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站发布。

8、联系方

采购人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

采购代理机构: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

联系人:秦文婧、李婷

电话:0351-2715140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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